第二十章 有猫腻(2/3)
了还是被过户,我好奇那个大聪明是如何办到的,刘某人得有多蠢才会在卖房或转让合同书上签字。”>
原本周身环绕着低气压的小丫头,听到某人的劲爆消息满血复活,蚁老岩老也挺无奈的。>
“小丫头,那位好歹是乐善舅舅的前妻,你幸灾乐祸也别说出来呀。”>
“小丫头,你这看热闹的心思不要太明显。”>
两老想劝劝小丫头收敛点,那位好歹是乐善表哥周天明的亲妈,不看僧面看佛面,看周家小青年份上,也得做做表面功夫。>
乐韵才不管别人咋想,笑得眉飞色舞:“那母女俩都不是什么好人,我在她们母女俩手里差点丢掉小命,现在知道她们过得不好,我哪能不高兴。>
也就是那女人和周春梅没在现场,若人在现场,我立马去买箱烟花,当着她们母女的面庆祝庆祝。”>
得,乐家小丫头就是个睚眦必报的主儿,蚁老岩老也干脆不劝她,小丫头曾在那母女俩手里受过折磨,她看热闹不嫌事大是正常反应。>
蚁老因小徒儿的关系,不太好直接论周夏龙前妻的事非,岩老就没那么多的顾忌,他当说书人。>
其实吧,蚁老岩老本身自然没谁关注周哥的前妻刘桐和周春梅,刘桐二婚与被卖房的破事还是燕少那边的人告诉他们的。>
岩老把帅哥们告诉他们的有关刘桐找二婚对象和被骗走房子的事,再转达小姑娘,让她分析分析其中有什么隐秘内幕。>
刘桐在女儿周春梅省遭难被传得人尽皆知后有很长一段时间没好意思外出,与周春梅就着那点微薄的积蓄过日子。>
省的案子结婚后,周春梅的那外“男朋友”与同伙不意外的判死刑立即执行,但从她手里骗走的那些钱自然追不回来。>
周春梅不仅没有获得赔偿款,还把李圭家赔她的钱贴进去,她们母女俩手里仅剩的那点钱哪经得起坐吃山空。>
刘桐自己不想吃苦,唯一的想法就是走捷径,希望周春梅能找再个高富帅男朋友,她能舒舒服服的当富二代的丈母娘。>
可惜,经历过李圭的事,与在省的遭遇,周春梅在竹县莫说找高富帅,连打光棍的那类人也看不上她。>
周春梅在本地不可能找到下家,呆在竹县总是遭人指指点点,她在乐小同学闭关搞研究后的第二年也再次外出打工。>
女儿外出打工,刘桐在家,她在周春梅嫁高富帅无望之后,只盼着给自己找张长期饭票。>
大约一年半前,她成功找到第二春,恋爱了!>
刘桐恋爱的对象就是那个她曾经中意的某个小店的店主,那位也是离婚人士,有个儿子。>
小店店主比刘桐少几岁,他的儿子比周天明还少半岁。>
刘桐本身就看上小店的店主,与人结识后很快就陷于热恋,两人交往七八个月便走进婚姻殿堂,结为夫妻。>
刘桐与二婚丈夫也确实过了数个月蜜里调油的日子,可惜好景不长,某一天,她的二婚生活美梦被上门接收房子的新房主打碎。>
她在有人上门接收房子时坚持自己没卖房子,还报警说别人拿假合同骗房子,结果警察到场一看,新房主手里握有房屋转让合同和房产过户协议等正规手续,甚至还有李圭家与刘桐签的那份协议,也有付房款给卖主的凭证。>
直到那刻,刘桐才知道是她二婚丈夫把她的房子卖了!>
房产在刘桐名下,卖房自然需要她签字,而房产转让合同书上也确实有刘桐本人的签字。>
刘桐坚称自己没有签过字,拒不承认合同,买家直接报警称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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