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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章、血本甩卖(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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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到我跟城主大人沟通完毕,已经很晚了。

城主大人说我是他的贵宾,要我就在他府邸里住,不过我想多接触接触平民,以便多增进对华唐国的了解,所以坚决拒绝了他的好意,在外面找了一家客栈居住。这冰凌城的客栈虽然比不上地球的五星级大酒店,(虽然没住过,却偷偷溜去看过。)不过环境幽雅,古意盎然,倒还真不错。就连名字也起得别具诗意:“明月客栈”。

呵呵,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太有唐人诗意了,诗意的我都有点思乡了。不知道爸妈知不知道我来到这新大陆的消息,要知道了,恐怕妈妈会哭吧。猪八戒和狼哥这两个变态的家伙会不会想我呢?晓缘……是否也会想起我?哎,想一想,心里头就不由隐隐作痛。

第二日,一早就接到城主大人的帖子,说是为了表示对我的欢迎,所以将于晚间专门在府邸举行一次盛大的宴会,要求我到时候务必赏光等等。因为寻仙大陆长年战争导致人口锐减,所以大凡这里的男子十五岁,女子十一岁便算成年,可以独立处置各项事物,担当比较重要的工作。因此这位热心的城主倒并没有因为我年纪小就有所轻视。

既然宴会要到晚上才举行,白天当然得四处逛逛,认真地浏览浏览冰凌城的风光了。当然,我的想法是,假如能够有以前与龙做生意那样的机会,是一定不应该错过的。而且这样的机会,应该说还是很好找的。怀里的空间袋,这次可是装得满满的啊!

不过另一个想法可就比较龌龊了,嘿嘿,只要是男人就应该想得到,我是很想看一看这个奇异的国度,是不是美女如云。爱美之心,毕竟人皆有之嘛,只要不乱来,那就没有什么关系的。虽然我对薛晓缘心里似乎好像有那么很小很小的一点点意思,不过她还根本就没与自己谈恋爱!那么遵照我的“奸商”本能,是绝对不会像那些情窦初开的小傻瓜那样在一棵树上吊死,为了一个女人就要死要活的,视天下美女如无物。

另外我还有一个想法。我对这个奇异的大陆的那些怪兽充满了兴趣。尤其是昨天晚上遇见的空骑军所骑的那些既驯服又凶猛的“大鸟”,好像叫什么“苍鹰”呀,“狂鹫”呀什么的,说不定还有些其他什么古怪的野兽。如果能够买得到的话就顺便采购一些。嘿嘿,这些怪兽要是带回地球,可是一定能够卖个大价钱的。不过不能卖,先得开个“寻仙大陆动物博物馆”,好好地赚他个钹满盆肥,然后……

一想到这一点,我就忍不住想笑。这趟冒险实在太值了,只不过短短一两天工夫,就让自己基本满足了做富豪的愿望。虽然现在赚到的东西已经足够使得自己成为大富豪,可是谁会嫌钞票多呢?最好的是拥有比那个已经做了几十年世界第一富豪比尔.盖兹更多的财富那才叫妙!我又开始很没有风度地流口水了。早就忘记了自己,是以一名逃犯的身份,来寻仙大陆的。

客栈掌柜的与电视里所塑造的那些人物形象差不多,生得大腹便便,两撇山羊胡子,满脸堆满了典型奸商式伪善的和气生财样假笑。这家伙一直将我像皇帝般侍侯着。虽然城主大人并没有向民众公布我的身份来历,但是经过昨天晚上的一场战斗之乱,加上从空骑军透露出来的消息,明月客栈住了一位来自中国客人的新闻,长了翅膀般地在城里传扬开去了。

所以一大早便有不少人借着来客栈吃早饭的借口,将客栈挤了个水泄不通,让掌柜的肚子里乐开了花——这样下去,因为战争而衰败下去的生意,不知道又要恢复增长到什么程度了!所以他立即就下定了决心,无论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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