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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四章 偏题(2/2)

吧?我看你个不是那个迂腐的人啊,而且……”宋颂想了一下自己现在已经掌握的那几道菜色,“早做晚做都是做,这样我了解的比别人早,那也是一种优势啊!”

宋光阳听着这些话语哟,那叫一个喘不过来气,他看着窗外的麻雀,突然发现那其中的两只麻雀始终是形影不离的,更扎心了。

他深呼吸一口气,像是做了什么不得了的决定似的,“你是真的很喜欢那个小子?”

宋颂又是怔住了片刻,不是,这话题跳跃性有点大吧,怎么又从做菜讨论到方晨初了?

不过她学做菜的确是和方晨初有关系的,毕竟说好的,她以后要做饭给他吃的。

宋颂也就没在多想的回答了,“爸,我就是因为喜欢他所以才这样的,他……也喜欢。”其实宋颂做的菜还没有给方晨初尝过她根本就不知道方晨初喜欢不喜欢。

不过现在这种时候吗,总要先说喜欢了的,要是说方晨初不喜欢,那宋光阳以后干脆就不让她学做菜了,还批评方晨初不知道对她好怎么办啊?

所以宋颂的一句他喜欢直接让宋光阳心里的最后一丝希望也变成了扎心。

他养了那么多年,就快成年的白菜,在这最后关头,被别人家那头又壮又白的猪给拱了,并且两个人还都喜欢……

宋光阳想杀猪,但是现在这头猪太珍贵了,要养好了以后好娶他女儿,万一那猪哪天不高兴了,或者是变脸了,拱完了他的大白菜就跑了,那还得了。

宋光阳决定自己以后一定要注意那态度,对方晨初不能再随便使唤,不能很敷衍了,那就是要把他直接当成女婿看待了。

宋光阳站起身,没有再多说什么的就要出去做饭了,关上宋颂卧室门的那一刻,又正好看见了刚进门的那头猪,哦不是,是方晨初。

在看着他手里的那个备用钥匙,不用问了都知道是宋颂给的。

方晨初刚想为自己的不请自来解释什么,就看见宋光阳长叹一口气,走到他的身边十分热情的问了一句,“饿了吗?我给你做饭吃吧?”

方晨初吓得手里的钥匙都要拿不稳了,但是吃饭……

“不用了叔叔,我从家里带了很多菜过来,但是没有米饭,要不做点米饭,我们一起吃吧?”

宋光阳看了眼他另一只手的饭盒,终究是点了点头。

------题外话------

这种两个人聊的很嗨,最后才发现聊的不是一个话题的我亲眼看见过,真的是笑死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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