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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1/8)

刘静宜,这个年仅二十几岁的女人,出道几年,凭着她敢作敢为的性格,不仅阅尽了男人的风采,践越了人世间最神圣的密境,而且小小年纪就懂得如何攫取钱财,开富自己,拥有了与其年龄绝不相称的大笔资金,几个月内还把自己锻造得简直象个“铁女人”。

刘静宜自打在广州卷走代军汇去的千余万元基建款后,当时她并没有马上离开广州。她内心也十分紧张,千万元毕竟不是个小数目,过去只是在账上,现在实实在在地揣在自己兜里,千万出不得事,出事就会人财两空,过热的头脑和身子现在需要冷却一下了。于是,在荔湾区她租了套房子住下,花了好些时间静静地思考,细细地谋划。起初,她也想在广州开一家公司做做贸易,因广州市场大,人气旺,生意比其他城市要好做些。可转念一想,自己的资金来路不正,生意做小了没意思,做大了名声在外,危险性太大,一旦被代军和他在广州的几个朋友查出、撞着,可不是闹着玩儿的,别说赚钱,保不住连小命儿都会送在他们手中,这不能干。她又想,做什么鬼生意?千多万哪!这一辈子够了,何不到一个风景宜人的地方买栋别墅,三天两头找个小白脸去享受每一天呢?……。

住进租房的开始几天,刘静宜总有一种耐不住的寂寞,特别是夜深人静,那青春的火焰烧得她七窍冒烟,也曾想找个男人陪陪或者到什么地方去寻点乐趣。可一想起身边这巨额资金,又免不了生出各种担心,第一次领略到了钱太多,身历险的滋味,不得不强行抑制自己烈火般的**。她象蝙蝠一样昼伏夜出,白天常常一个人躺在床上,详细地想着下一步的打算,除了吃饭,不出门;晚间,她浓装艳沫进到高级宾馆的夜总会听听歌,偶尔也陪陌生的男人跳跳舞,*性奔放的她,一接触男人,免不了激情难禁,甚至春情荡漾之际连步履也艰难,但她绝不与男人过分亲近,她时刻戒备、警惕任何男人给他带来的麻烦。一幅浅红色眼镜从不摘下来,除了点头、摇头,也从不与人交谈,吃宵夜也从来是一个人。坐的士,陪舞的小费,也照接不拒,俨然象一个完全是为了挣钱的“三陪小姐”或陪舞女郎,一回到宿舍,便匆忙洗澡,擦拭自己那粘粘糊糊的敏感部位,这时她笑了,她欣赏自己的躯体,更欣赏自己的抑制能力。

刘静宜虽拥有千万资财,心里却是空脱脱的。她气愤、她得意,有时却又茫然、伤感。从玩弄别人,到被人玩弄,从乖乖女,到母夜叉,最后竞成为身负千万的江湖大盗。独处一室,常常想起自己的疯狂而得意的发笑;又每每因过于孤独而发慌,特别是想到将来,自己会是个什么样的结局呢?坐牢?枪毙?以至杯弓蛇影,心惊肉跳,常常深夜从梦中惊醒,衣服被子都汗湿了,坐在床上抽烟,长吁短叹。

她要从长计议,尽管自己的生存方式有别于常人,不能讲真话,不能有故交,不能抛头露面,象是另一个世界的人,可也要使自己活起来,自由起来。她转念一想,那些贪官们的心态难道不也是和我一样么?所不同的是,他们犯了罪还可以在政治舞台上大摇大摆,冠冕堂皇地进出在公共场所,不到东窗事发,他们永远是首长,而我刘某人则与之大相径庭罗!看来犯罪的道路也不只是一条啊!

经过好长一段时间的考虑,本来就不笨的她,终于选择了一个连代军也未必想得到的方式,她决意去当一回“学生”,学一点《红楼梦》中凤姐儿当家理财的本事。她认为,手中的钱是不少,如果支配不当,势必会重蹈代军的覆辙,一夜之间全部变成水。钱越多越好,这是人们普遍的心里,如果连老本都丢了,岂不一切都是白搭,不丢也是赚啊!可是怎么才不会丢呢?她毫无把握。如果有一点理财、经营方面的知识,掌握一点市场经济的才能,先固本守原,缓图发展,至少不会象代军那蠢猪一样,被这个骗被那个骗,真乃聪明之举。可见人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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