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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等你爱上我那一天

虽然他是她的偶像,但是和她心目中另一半的形象和要求完全不符,就像她喜欢窦骁、邓伦、木村拓哉一样,但是她从来没想过把偶像变成终身伴侣。

偶像是用来崇拜的,男朋友才是用来过日子的。

就简单打个比方,打嗝放屁这种“猥琐”的事情可以在男朋友面前毫无顾忌地表现,但是在偶像面前就算憋出结肠膨胀,也会忍者。

可是,现在……

纤长的睫毛微微垂下,在她的眼底,投下一片阴影。

“夏夏,你呢,什么想法?”奶奶微笑着问。

“啊?”子夏回过神,一时间不知道怎么回答,磕磕巴巴的:“我……我……想着……”

晨风看着她,一脸的宠溺,伸手握住她小手,接过话说:“子夏还小,现在不着急,我会慢慢等她。”

子夏很感激地朝他看了看,他迎上她的目光,微微一笑。

奶奶点头,不再追问。

人家老父亲都是担心自己小棉袄被别人穿了去,莫父倒是一脸的欢喜,一点也不担心,说:“既然现在说开了,就让两个孩子自己发展去吧,尝尝她妈妈的手艺。”

说完,夹了一块排骨放到奶奶的碗里。

莫母的手艺很好,比顾家的保姆还要好很多,饭桌上大家除了二个人的婚事又唠了唠其他家长里短的事情。

晨风吃饭的时候一点动静也没,习惯性地将子夏爱吃的东西夹到了她的碗里,两家人看着心中甚是欣慰。

文兴吃的很快,像饿死鬼托生一般,吃了两碗米饭,摸着肚子说吃饱了,和众人打了声招呼,就溜出去玩耍去了。

吃完饭,子夏本想帮着母亲收拾碗筷,却被母亲一阵嫌弃,不断催促她陪晨风出去散散步,有句话形容莫母再合适不过,丈母娘看女婿,越来越喜欢。

子夏带着晨风围绕小院子旁边的小路漫无目的地溜达着,子夏不敢直视他,她不说话,晨风亦不搭话,气氛顿时尴尬起来。

良久,子夏才开口:“那个……我……现在……有点……”

“有点不能接受婚约?”晨风打断,停下脚步。

她不太善于撒谎,只好点点头。

“你不喜欢我?”晨风追问。

她摇头,有些着急:“我喜欢你,但是……不是那种喜欢,你一直是我的偶像,你理解粉丝对偶像的那种爱吗?和男女之间的爱是不一样的。”

“然后呢?”他薄唇轻扬,淡淡开口!

“嗯?什么然后?”子夏歪着脑袋问。

晨风嘴角上扬,说:“我知道你意思,你现在一时间无法接受我是你未婚夫的事实。但是……”

他看着她的眼睛,眼神炽热,“我会等你,等你爱上我那一天,你休想跑掉……。”

趁着子夏发愣,他弯下身抱住眼前小人儿的肩膀,在她额头落下一个吻。

然后满眼宠溺地笑着说:“盖章了,你就是我的人了!休要再和其他男人有任何牵扯,不然后果很严重。”

“……什么?”

子夏心里突然想到了晨风的后援会和粉丝群,她也是其中的一个。

之前她们还天天在群里嘚瑟自己的偶像没有绯闻缠身,洁身自好,要是被其他粉丝得知,不得扒了自己的皮。

想到那个惨状,心中一阵后怕,可惜为时已晚,那个吻过她的男人已经大摇大摆地走了……

------题外话------

亲爱的宝宝们,红豆红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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