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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4(2/2)

无语。同窗四年,估计班上很多同学没跟他搭过话,所以不善言辞的他,能够主动找薄禾搭讪(打招呼),可谓是惊呆了一众同吃同睡的小伙伴们。

然而两个人都不是健谈之人,不,应该是,一个不敢说,一个不知道说什么,所以简单的寒暄之后,他就垂头丧气地回去了。

“馆长,认识那姑娘?”

为何是馆长?还不是因为方卓航除了上课吃饭睡觉,几乎都泡在图书馆,一天能够在图书馆待够十个小时,比上班的还要积极。因此,人送馆长称号。

霍庭州还以为,万万年不会离开图书馆的方卓航,大抵婚礼也不会来参加的,只是没想到几年不见,剧情走向有些清奇了。

因此,八卦的小眼神恨不得直接贴到方卓航身上,万年的书呆子,镇馆之宝,竟然主动找女人说话,天下红雨了?

“小时候的邻居。”

这个设定好,破镜重圆,青梅竹马,剧情走向都可以!

“喜欢她?”

霍庭州上辈子可能是个媒婆,一旦遇到点苗头,总喜欢问喜不喜欢?

(孟屿:霍庭州!前一个小时,不是男主角还是我么?怎么突然换设定了?)

“我对……对……小秧苗……不是,不是……”

“馆长,你都结巴了,还说不喜欢,拿我们不当兄弟是不是?”

“我……”

“小秧苗,我的天呐?酸了酸了,”霍庭州假模假样地抖了抖鸡皮疙瘩,“喜欢勇敢去追呀!”

霍庭州简直把看热闹不嫌事大,完美诠释在方卓航身上,可怜的零经验选手,被逗得脸色通红,无从辩解。

孟屿一脸无语地看着霍庭州逗方卓航,一眼就能看出来,一个是在认真地开玩笑,而另一个,却是一本正经地在害羞。

看来,根据小时候的邻居这个设定,馆长喜欢薄禾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了,只是视线微移,那一隅,素手执杯,自成风景的女子,似乎并不知道。

没想到,这个迷迷糊糊的小朋友,也有人惦记了她一整个青春。

只是标榜追求自由的薄小姐,若是知道有人惦记了她这么多年,会怎么想?莫名就有些同情方卓航了,喜欢了这么一个没心没肺,连他名字都没记住的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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