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关灯
上一章 进书架 回目录    存书签 下一页

第57章:枪(1/2)

惊叹于“古人的智慧”之后,接下来留给沈凉的就是死亡预警了。

因为大炎王朝当下流行的衣着服装,并不能支持他装备太多武器在身上,怀里揣着一把沙漠之鹰,就已经搞得他很别扭了,所以如果还能再装两颗高爆手榴弹的话,也许此刻就不会那么被动。

但人生没有那么多如果。

沙漠之鹰的攻势被擎伞客手中黑伞化解,就意味着此时的沈凉再无底牌可用。

跑?

虽然这里距离巷口仅仅只有五六十米远,但沈凉敢确保,只要他摆出逃跑的架势,擎伞客就一定会在他转身的刹那从背后再次发动突袭,以闪电之势用黑伞刺穿他的后背!

思来想去。

沈凉认为,如今唯一能够让自己保住这条小命的方法,就是拖时间等褚食乐带救兵赶到了。

于是他悄无声息的深吸口气,努力让自己不安的情绪平复下来,笑眯眯的举起沙漠之鹰,嘴巴对着枪头吹了口气。

“呼——”

“是不是从没见过我这种兵器?”

沈凉拖延战术就此展开。

擎伞客也在好奇心促使之下,入了沈凉的局。

“是,你这兵器叫什么名字?”

沈凉眼珠一转。

“叫枪。”

得到答案,擎伞客不禁皱起眉头。

“枪?枪不会这么短,而且你所谓的枪,枪头也并不尖锐。”

沈凉摇头晃脑。

“nonono,此枪非彼枪,彼枪非此枪,要问此枪是何枪,你交五十两白银给我,我便细细与你道来。”

沈凉这么一套狗屁不是的垃圾话落定,别说擎伞客身上没带银两,就算带了,怕是也不会傻傻地掏出来送给杀师仇人的儿子。

二人交谈至此,小巷里沉寂了那么几息工夫。

眼看着擎伞客缓缓将伞柄斜持在手,又有要朝自己发动攻势的迹象,沈凉连忙开口道:

“哈哈,我跟你开玩笑呢,咱相逢就是缘分,什么钱不钱的,不重要,我免费给你涨涨姿势。”

沈凉话里一些擎伞客听不懂的词句,全被其自动忽略。

而险些就把拖延战术玩没的沈凉,也是赶紧继续说道起来。

“先说说你认知里的枪,你说的枪,是咱们当今天下将士们用的红缨枪,它属于冷兵器的一种,号称百兵之王。”

“有意思的是,红缨枪上的红缨,最早其实不是红色的,而是白色的,只不过枪头在杀敌之后沾了血倒流至缨穗处,才把白缨染成了红缨,至于为什么要在枪头下方加配白缨,则是担心鲜血顺着枪头流到枪尾,会导致使用者双手因为沾了血而打滑脱手……后面省略一万字。”

用了大约一盏茶的时间,总算把“红缨枪”的祖坟刨干净后,沈凉不由得一阵口干舌燥。

“喉咙太干了,痒痒地让我止不住想咳嗽,哎,要不咱打个商量,我先去附近茶楼喝壶茶润润嗓子,完事再继续给你讲我手里的这把枪如何?”

不给擎伞客拒绝的机会,沈凉又当即十分真挚的补充道:

“或者你跟我一块去也行,茶水钱我出,省得你以为我是想借机逃跑。”

擎伞客没有回应。

脚下第二次一连串的青石板龟裂开来,无疑是在用行动表明,他准备要再度对沈凉下杀手了。

“娘了个腿儿的,保准是吃货这吃太肥了,跑不动才导致支援来的这么慢!”

心里狠狠问候了一下褚食乐的十八代祖宗后,沈凉再不计较口干舌燥的事了。

“那个……说回我手里这把枪哈,这种枪,发明于公元1132年的大夏国南宋时期,当时南宋有一个军事家名叫陈规,他发明
本章未完,请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章 进书架 回目录    存书签 下一页